关于撤销部分经销商代理权决定
尊敬的经销商和消费者们:
您好!我司长期以来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最优质的产品,为经销商提供行业最优质的服务,受到广大经销商和消费者的广泛好评。在亚斯兰特品牌不断推广、前进的步伐下,也有部分经销商未跟上公司发展的脚步,为了增加单品利润,使用劣质无牌产品冒充亚斯兰特产品进行售卖等包括并不限于此的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为维护亚斯兰特品牌形象,我司对此抱于零容忍态度,发现一家,撤销一家。
目前经过我司调查,结合下单及沟通情况,发现广东韶关店所售集成墙面产品非亚斯兰特公司产品,但是悬挂的亚斯兰特品牌门头却容易对客户造成混淆,经过多方查证与沟通无效后,公司董事会会议研究决定撤销广东韶关客户代理权。
此加盟商的代理权自本决定发布之日失效,限期15天之内拆除亚斯兰特相关商标的门头及店内所有有关标识,今后不得销售任何有关亚斯兰特品牌的产品。如限期未拆除的,我司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章第六十条进行起诉,侵权销售可能将面临罚于销售额5倍以下的罚款,同时对于销售的假货,我司将协助消费者进行维权,并保留追究其连带法律责任的权利。
亚斯兰特品牌形象不仅关于我司权益,更关乎全国代理商和消费者的正当利益,请广大消费者购买时,认准亚斯兰特防伪标识及包装。如不确定,可拨打全国服务热线 400-088-0591 进行咨询。我司承诺决不会泄漏举报人信息,对窜货假货的代理商发现一家撤销一家。
福建亚斯兰特实业有限公司
行政部
2019年08月23日